焦点观察:高铁互殴事件如不能和解,熊孩子妈妈后续将面临更重处分
来源:一灯一禅     时间:2023-05-11 19:45:35

高铁上掌掴互殴事件发生后,据悉,目前双方都各打五十大板,都给予行政处罚。

根据被掌掴女子提供的成都铁路公安局成都公安处《行政处罚决定书》裁定:“现决定给予违法行为人**行政罚款贰佰元的处罚”。


(资料图)

很明显这就是一起违法行为,那么对方即熊孩子妈妈也是违法行为。

因此,除了在公安系统中留下违法记录以外,如果真如网上所说熊孩子妈妈是教师,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那么公安部门绝对会將案件向其工作关系所在地方的纪检监察部门

1.党纪处分。根据党的《纪律处分条例》第四章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党员依法受到政务处分、行政处罚,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可以根据生效的政务处分、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经核实后依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如果熊孩子妈妈是党员,那么將面临党纪处分(警告、严重警告等),或者组织处理(除了是党员而且还有领导职务的话,给予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

2.政务处分。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规定给予处分”,严重违反公共秩序、社会公德的行为,要受到警告、记过等处罚。

此外,教育系统还有专门的处罚细则,如降低职称级别等等。

搞清楚依据后,真正接受处罚的过程才刚刚开始,不是500元这么简单。

1.纪检监察部门收到公安部门材料后立案启动处分程序。

2.熊妈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与公安部门差不多流程)的谈话、调查。

3.如果熊妈是党员,所在单位召开全体党员大会,熊妈要在大会上进行深刻检讨并接受党员批评。大会作出处分决定。

4.纪检监察部门结合案情和党员大会决定作出党纪或政务处分决定并公布。

5.处分决定通知到组织部门,对应处分档次,少则半年,多则1年或更长时间的期间,不得提拔、职称评聘、评优评先以及发放奖励性质的工资。

6.处分决定在人事档案中留存。

所以说熊妈也许多年的努力会“一夜回到解放前”,至于网上传言熊妈会被开除丢掉工作倒不至于,除非是犯罪被判刑。

也许有人会说熊妈可以找关系摆平,适逢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正在开展教育整顿,想都别想。

至此,事情处理总算告一段落,不过远期还有点心理折磨:

1.以后每次填报档案或申报材料,其中必有一栏“奖惩情况”需要如实填报受处分情况。

2.小孩考公(特别是公检法纪)、入伍、进国企进行政审时也要填报以上情况。

了解到以上处分流程及后果,熊妈接受党纪政务处分简直要脱胎换骨一次,熊妈哭求和解也就不难理解了。

国家工作人员不是普通老百姓,工作生活都有严格纪律约束,任何时候都应谦让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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